加密税收实践:现实世界与去中心化世界的制衡与竞争

中级1/13/2025, 1:42:20 PM
本文详细介绍全球主要加密市场的税务实务现状,包括美国、欧洲、非洲、拉丁美洲和亚洲等地区的加密资产税政策和法规,文中分析各国对加密资产的税收种类、税率和征税对象,并探讨加密资产在不同国家被视为「财产」或「资产」的不同处理方式。

加密资产相关的税收议题一直备受行业关注。普华永道(PwC)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发布的报告《2024 全球加密资产税务调查报告》指出:美国、欧盟等国家或地区已于 2023 年陆续针对加密资产经纪商、相关中介机构提出新的税务申报要求,旨在提升加密资产税务信息的透明度。

2023 年 6 月,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CED)发布了「加密资产申报框架」,并更新了金融机构共同申报准则,将新型态金融商品纳入申报范围。截至 2023 年 12 月 1 日,全球已有 54 个司法辖区表示导入「加密资产申报框架」,预计将于 2027 年前实施加密资产交易信息的自动交换机制。

而在当下,全球主要加密市场又正在进行着怎样的税务实践? 本文根据公开资讯信息整理,带你简要了解全球主要加密市场针对加密资产的征税现状。

美国

美国国税局界定的加密资产是「资产」。2024 年 6 月 28 日,美国财政部、美国国税局发布实施两党数字资产销售和交换税务报告要求的最终法规,要求数字资产经纪商从 2026 年开始报告 2025 年所有数字资产销售的总收入,从 2027 年开始,经纪商还必须报告 2026 年销售的某些数字资产的计税基础信息。

2024 年 8 月 9 日,美国国税局公布了更新后的 1099-DA 表格,数字资产经纪商从 2025 年开始需要向国税局提交 1099-DA 表格,递交相关税务信息。

欧洲

欧盟地区:2015 年,瑞典居民 David Hedqvis 希望通过一家公司将法定货币换成 BTC,该公司提供的互换服务是否需要征收增值税(VAT)的案件,影响了欧洲很多国家针对加密资产制定税务监管的思路。

审理法院从芝加哥第一国民银行案(C-172/96,EU:C:1998:354)的判决中推断表示,将法定货币换成 BTC,或者将 BTC 换成法定货币,构成有偿服务的应税行为,但是根据欧盟增值税相关法规,该公司提供互换服务所得免征增值税。

对于持有加密资产的个人而言,哪些行为应税,征多少税,欧盟不同国家之间的税务政策有较大差异。

德国:税务机构将 Cryptocurrencies 视为「资产」,个人出售 Cryptocurrencies 获得的收入视为「其他收入」征税。个人持有 Cryptocurrencies 超过 1 年时间,出售时获得的收入有 600 欧元的免税额度。

根据毕马威(KPMG) 于 2022 年 6 月 21 日发表的一篇介绍文章,德国于 2022 年 5 月 10 日公布有一项 24 页的通告(Circular)首次对 Cryptocurrencies 的征税问题进行了阐释。持有加密资产的个人除了出售时的收入需要纳税,在参与 Mining、质押、借贷等链上行为时获得的收入也需要纳税。

意大利:从 2023 年 1 月 1 日开始,交易 Cryptocurrencies 需要交纳税率为 26% 的资本利得税,每年资本收益不超过 2000 欧元时不征税。

不同 Cryptocurrencies 之间的互换不产生应税事项。

《欧洲时报》2023 年 1 月 5 日发表的文章表示这是意大利议会批准通过新《预算法》后的变化,显示了意大利政府对加密资产的态度,将加强对这个蓬勃发展但仍然非常不稳定市场的监管。

英国:英国税务机构将 Cryptocurrencies 归类为「资产」,交易需要交纳资本利得税(CGT),税率最高 24%。根据区块链媒体 The block 2024 年 12 月 30 日发表的报道, 在英国,通过 Mining 等方式获得 Cryptocurrencies 视为收入需要征收所得税,获得以 Cryptocurrencies 方式支付的薪酬需要纳税。

非洲

尼日利亚:于 2023 年 9 月 1 日生效的《2023年金融法案》扩大了尼日利亚《资本利得税法》里「资产」的定义,将「数字资产」纳入其中,税率 10%。

2024 年 9 月,尼日利亚联邦税务局向议会提出一项新的税法,计划对 Cryptocurrencies 的交易征收 7.5% 的增值税(VAT)。

拉丁美洲

巴西:根据巴西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颁布的 14754/2023 号法律, 2024 年 1 月 1 日起,巴西居民在海外持有的金融投资,包括虚拟资产投资的收入,需要征收所得税,税率为 15%,应缴税款按月计算。

亚洲

日本:日本国税厅目前将加密资产视为「财产」。个人操作交易加密资产的收入计入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为「杂项所得」,税率是累进制,范围在 5% ~ 45%。

根据日本金融厅发布的 2025 财年税制改革要求,在《实现 「资产收入倍增计划 」和「资产管理国家」》一章的「金融所得税一体化」部分提及有关加密资产的税收处理问题,指出加密资产的税务设置问题应基于加密资产是否应被视为有公众投资参与的金融资产的观点。

根据 2024 年 12 月 15 日 Japan News 的报道,日本金融厅正在与专家就加密资产的安全交易进行讨论,并将着眼于对《支付服务法》《金融工具与交易法》等相关法律的修订,如果加密资产确认在日本将被视为是金融资产(Financial Assests),可能将对针对加密资产的征税制度进行重新考量,征税税率或将降低。

韩国:根据《韩国经济日报》的报道,原本计划于 2025 年实施的加密资产资本利得税可能将被推迟至 2027 年实施。

新加坡:新加坡税务局认为,对作为交易媒介的 Digital Token 征税会产生两个应税点:对购买 Digital Token 的行为征税和使用 Digital Token 支付换取其他商品和服务的消费行为征税。

但是,根据新加坡税务局电子税务指南,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新加坡使用 Digital Token 购买商品或服务。不再被征收消费税(GST)。

新加坡没有资本利得税,企业和个人交易加密资产所获收益不征收资本利得税。

印尼:从 2022 年 5 月 1 日起,提供加密资产交易服务属于增值税应税行为。此外,企业或个人投资加密资产的收入征收 0.1% 的所得税。

中国香港:2020 年 3 月 27 日,香港税务局发布《税则释义及实施指引第 39 号—— 利得税数字经济、电子商务、数字资产》,提及对数字资产(含 Crptocurrencies,加密资产或 Digital tokens 等,不含资产类型或者交易活动会被归类为「证券」类型的数字资产)的征税实施方向。

其中,获得的数字资产(包括通过 ICO 方式或交易平台购买)若用于长期投资,任何处置所得利润无需缴纳利得税。

同时,毕马威(KPMG)于 2020 年 4 月 5 日发布的分析文章表示香港税务局认为根据香港《税务条例》第 14 条的一般原则,在不违反任何特定豁免征税的情形下,通过 ICO 方式获得数字资产得到的利润,可被征收利得税。

如果从事数字资产相关行业的雇员,收到以 Crptocurrencies 支付的薪酬,香港薪酬相关的税收规定也适用于此类薪酬收入,申报时以 Crptocurrencies 的市值计算申报金额。

此外,根据 2024 年 10 月 28 日 Boomberge 发布的新闻显示,香港政府提议扩大对 Crptocurrencies 等数字资产的税收减免政策。

2024 年 11 月 28 日,路透社的新闻显示,香港计划免除对冲基金、私募股权基金和某些家族办公室从 Crptocurrencies 和其他另类资产中获得投资收益的税收,以努力增强香港作为财富管理中心的吸引力。

虽然有很多国家或地区已经开始对加密资产进行征税实践,但是从简要的梳理中不难看出,如何对加密资产征税,是否该对加密资产征税尚有很多值得探讨的空间。

现有对加密资产的税务实践,税种上主要涉及有资本利得税、所得税和增值税,征税对象涉及持有或使用加密资产的个人、企业和提供加密服务的数字经纪商。

在应税行为上, 大部分在进行加密资产征税实践的国家或地区,普遍将加密资产视为「财产」或「资产」,将出售加密资产获得收入的行为视为主要应税行为。因此,在部分所得税设置税率本身较高的高税收国家,涉及加密资产的税收税率也会显得尤其的高。

在推行 Digital Token 作为交易媒介、发挥支付功能的地区,使用 Digital Token 进行支付换取其他商品和服务的消费行为,也是如使用法定货币支付消费一样,属于消费应税行为。

部分国家或地区也有把通过 Mining 获得加密资产、链上质押资产获得的收益列入需要征收所得税的范畴,但对于这些链上行为是否需要按收入征收所得税的情况需要商戳。一方面,在 PoW 机制的链上, Mining 行为获得的资产本质上是一种激励,而在 PoS 机制的链上,质押收益本质上也是为了激励更多验证者参与以维护区块链网络安全;另一方面,链上行为已有对应消耗机制,如以太坊上的 Gas Fee,实质上不应再在现实世界里对这类链上行为进行二次征税。

不过,仅就 Mining 行为而言,如果从现实世界里需要节约能源,降低电力损耗的需求看,可以征收节能方面的税种,但不是以收入征税。

整体而言,在现有实践中,对加密资产的征税路径并不能说是非常清晰的,且税收思路的设置基本欠缺了对 Web3 去中心化世界构筑需求的考量。

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对提供加密资产服务的数字经纪商征收增值税或营业税,对加密资产与现实世界的法币交易环节、甚至与 Stablecoins 交易环节征税是在现阶段有利于现实世界与去中心化世界平衡发展的税收设置。而对于诸多链上行为,如各类加密资产之间的互换、钱包账户互转等行为,只有待加密资产广泛应用在现实世界里时,才是可探讨的应税场景。

声明:

  1. 本文转载自【布噜说】。著作权归属原作者【 imToken】,如对转载有异议,请联系 Gate Learn 团队,团队会根据相关流程尽速处理。
  2. 免责声明:本文所表达的观点和意见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
  3. 文章其他语言版本由 Gate Learn 团队翻译, 除非另有说明,否则不得复制、传播或抄袭经翻译文章。

加密税收实践:现实世界与去中心化世界的制衡与竞争

中级1/13/2025, 1:42:20 PM
本文详细介绍全球主要加密市场的税务实务现状,包括美国、欧洲、非洲、拉丁美洲和亚洲等地区的加密资产税政策和法规,文中分析各国对加密资产的税收种类、税率和征税对象,并探讨加密资产在不同国家被视为「财产」或「资产」的不同处理方式。

加密资产相关的税收议题一直备受行业关注。普华永道(PwC)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发布的报告《2024 全球加密资产税务调查报告》指出:美国、欧盟等国家或地区已于 2023 年陆续针对加密资产经纪商、相关中介机构提出新的税务申报要求,旨在提升加密资产税务信息的透明度。

2023 年 6 月,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CED)发布了「加密资产申报框架」,并更新了金融机构共同申报准则,将新型态金融商品纳入申报范围。截至 2023 年 12 月 1 日,全球已有 54 个司法辖区表示导入「加密资产申报框架」,预计将于 2027 年前实施加密资产交易信息的自动交换机制。

而在当下,全球主要加密市场又正在进行着怎样的税务实践? 本文根据公开资讯信息整理,带你简要了解全球主要加密市场针对加密资产的征税现状。

美国

美国国税局界定的加密资产是「资产」。2024 年 6 月 28 日,美国财政部、美国国税局发布实施两党数字资产销售和交换税务报告要求的最终法规,要求数字资产经纪商从 2026 年开始报告 2025 年所有数字资产销售的总收入,从 2027 年开始,经纪商还必须报告 2026 年销售的某些数字资产的计税基础信息。

2024 年 8 月 9 日,美国国税局公布了更新后的 1099-DA 表格,数字资产经纪商从 2025 年开始需要向国税局提交 1099-DA 表格,递交相关税务信息。

欧洲

欧盟地区:2015 年,瑞典居民 David Hedqvis 希望通过一家公司将法定货币换成 BTC,该公司提供的互换服务是否需要征收增值税(VAT)的案件,影响了欧洲很多国家针对加密资产制定税务监管的思路。

审理法院从芝加哥第一国民银行案(C-172/96,EU:C:1998:354)的判决中推断表示,将法定货币换成 BTC,或者将 BTC 换成法定货币,构成有偿服务的应税行为,但是根据欧盟增值税相关法规,该公司提供互换服务所得免征增值税。

对于持有加密资产的个人而言,哪些行为应税,征多少税,欧盟不同国家之间的税务政策有较大差异。

德国:税务机构将 Cryptocurrencies 视为「资产」,个人出售 Cryptocurrencies 获得的收入视为「其他收入」征税。个人持有 Cryptocurrencies 超过 1 年时间,出售时获得的收入有 600 欧元的免税额度。

根据毕马威(KPMG) 于 2022 年 6 月 21 日发表的一篇介绍文章,德国于 2022 年 5 月 10 日公布有一项 24 页的通告(Circular)首次对 Cryptocurrencies 的征税问题进行了阐释。持有加密资产的个人除了出售时的收入需要纳税,在参与 Mining、质押、借贷等链上行为时获得的收入也需要纳税。

意大利:从 2023 年 1 月 1 日开始,交易 Cryptocurrencies 需要交纳税率为 26% 的资本利得税,每年资本收益不超过 2000 欧元时不征税。

不同 Cryptocurrencies 之间的互换不产生应税事项。

《欧洲时报》2023 年 1 月 5 日发表的文章表示这是意大利议会批准通过新《预算法》后的变化,显示了意大利政府对加密资产的态度,将加强对这个蓬勃发展但仍然非常不稳定市场的监管。

英国:英国税务机构将 Cryptocurrencies 归类为「资产」,交易需要交纳资本利得税(CGT),税率最高 24%。根据区块链媒体 The block 2024 年 12 月 30 日发表的报道, 在英国,通过 Mining 等方式获得 Cryptocurrencies 视为收入需要征收所得税,获得以 Cryptocurrencies 方式支付的薪酬需要纳税。

非洲

尼日利亚:于 2023 年 9 月 1 日生效的《2023年金融法案》扩大了尼日利亚《资本利得税法》里「资产」的定义,将「数字资产」纳入其中,税率 10%。

2024 年 9 月,尼日利亚联邦税务局向议会提出一项新的税法,计划对 Cryptocurrencies 的交易征收 7.5% 的增值税(VAT)。

拉丁美洲

巴西:根据巴西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颁布的 14754/2023 号法律, 2024 年 1 月 1 日起,巴西居民在海外持有的金融投资,包括虚拟资产投资的收入,需要征收所得税,税率为 15%,应缴税款按月计算。

亚洲

日本:日本国税厅目前将加密资产视为「财产」。个人操作交易加密资产的收入计入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为「杂项所得」,税率是累进制,范围在 5% ~ 45%。

根据日本金融厅发布的 2025 财年税制改革要求,在《实现 「资产收入倍增计划 」和「资产管理国家」》一章的「金融所得税一体化」部分提及有关加密资产的税收处理问题,指出加密资产的税务设置问题应基于加密资产是否应被视为有公众投资参与的金融资产的观点。

根据 2024 年 12 月 15 日 Japan News 的报道,日本金融厅正在与专家就加密资产的安全交易进行讨论,并将着眼于对《支付服务法》《金融工具与交易法》等相关法律的修订,如果加密资产确认在日本将被视为是金融资产(Financial Assests),可能将对针对加密资产的征税制度进行重新考量,征税税率或将降低。

韩国:根据《韩国经济日报》的报道,原本计划于 2025 年实施的加密资产资本利得税可能将被推迟至 2027 年实施。

新加坡:新加坡税务局认为,对作为交易媒介的 Digital Token 征税会产生两个应税点:对购买 Digital Token 的行为征税和使用 Digital Token 支付换取其他商品和服务的消费行为征税。

但是,根据新加坡税务局电子税务指南,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新加坡使用 Digital Token 购买商品或服务。不再被征收消费税(GST)。

新加坡没有资本利得税,企业和个人交易加密资产所获收益不征收资本利得税。

印尼:从 2022 年 5 月 1 日起,提供加密资产交易服务属于增值税应税行为。此外,企业或个人投资加密资产的收入征收 0.1% 的所得税。

中国香港:2020 年 3 月 27 日,香港税务局发布《税则释义及实施指引第 39 号—— 利得税数字经济、电子商务、数字资产》,提及对数字资产(含 Crptocurrencies,加密资产或 Digital tokens 等,不含资产类型或者交易活动会被归类为「证券」类型的数字资产)的征税实施方向。

其中,获得的数字资产(包括通过 ICO 方式或交易平台购买)若用于长期投资,任何处置所得利润无需缴纳利得税。

同时,毕马威(KPMG)于 2020 年 4 月 5 日发布的分析文章表示香港税务局认为根据香港《税务条例》第 14 条的一般原则,在不违反任何特定豁免征税的情形下,通过 ICO 方式获得数字资产得到的利润,可被征收利得税。

如果从事数字资产相关行业的雇员,收到以 Crptocurrencies 支付的薪酬,香港薪酬相关的税收规定也适用于此类薪酬收入,申报时以 Crptocurrencies 的市值计算申报金额。

此外,根据 2024 年 10 月 28 日 Boomberge 发布的新闻显示,香港政府提议扩大对 Crptocurrencies 等数字资产的税收减免政策。

2024 年 11 月 28 日,路透社的新闻显示,香港计划免除对冲基金、私募股权基金和某些家族办公室从 Crptocurrencies 和其他另类资产中获得投资收益的税收,以努力增强香港作为财富管理中心的吸引力。

虽然有很多国家或地区已经开始对加密资产进行征税实践,但是从简要的梳理中不难看出,如何对加密资产征税,是否该对加密资产征税尚有很多值得探讨的空间。

现有对加密资产的税务实践,税种上主要涉及有资本利得税、所得税和增值税,征税对象涉及持有或使用加密资产的个人、企业和提供加密服务的数字经纪商。

在应税行为上, 大部分在进行加密资产征税实践的国家或地区,普遍将加密资产视为「财产」或「资产」,将出售加密资产获得收入的行为视为主要应税行为。因此,在部分所得税设置税率本身较高的高税收国家,涉及加密资产的税收税率也会显得尤其的高。

在推行 Digital Token 作为交易媒介、发挥支付功能的地区,使用 Digital Token 进行支付换取其他商品和服务的消费行为,也是如使用法定货币支付消费一样,属于消费应税行为。

部分国家或地区也有把通过 Mining 获得加密资产、链上质押资产获得的收益列入需要征收所得税的范畴,但对于这些链上行为是否需要按收入征收所得税的情况需要商戳。一方面,在 PoW 机制的链上, Mining 行为获得的资产本质上是一种激励,而在 PoS 机制的链上,质押收益本质上也是为了激励更多验证者参与以维护区块链网络安全;另一方面,链上行为已有对应消耗机制,如以太坊上的 Gas Fee,实质上不应再在现实世界里对这类链上行为进行二次征税。

不过,仅就 Mining 行为而言,如果从现实世界里需要节约能源,降低电力损耗的需求看,可以征收节能方面的税种,但不是以收入征税。

整体而言,在现有实践中,对加密资产的征税路径并不能说是非常清晰的,且税收思路的设置基本欠缺了对 Web3 去中心化世界构筑需求的考量。

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对提供加密资产服务的数字经纪商征收增值税或营业税,对加密资产与现实世界的法币交易环节、甚至与 Stablecoins 交易环节征税是在现阶段有利于现实世界与去中心化世界平衡发展的税收设置。而对于诸多链上行为,如各类加密资产之间的互换、钱包账户互转等行为,只有待加密资产广泛应用在现实世界里时,才是可探讨的应税场景。

声明:

  1. 本文转载自【布噜说】。著作权归属原作者【 imToken】,如对转载有异议,请联系 Gate Learn 团队,团队会根据相关流程尽速处理。
  2. 免责声明:本文所表达的观点和意见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
  3. 文章其他语言版本由 Gate Learn 团队翻译, 除非另有说明,否则不得复制、传播或抄袭经翻译文章。
即刻开始交易
注册并交易即可获得
$100
和价值
$5500
理财体验金奖励!
It seems that you are attempting to access our services from a Restricted Location where Gate is unable to provide services. We apologize for any inconvenience this may cause. Currently, the Restricted Locations include but not limited to: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Canada, Cambodia, Thailand, Cuba, Iran, North Korea and so on. For more information regarding the Restricted Locations, please refer to the User Agreement. Should you have any other questions, please contact our Customer Support Team.